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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的286元的话梅结账发现五百多一公斤散装食品50克计价“刺痛”过你吗?
2025-03-31 19:17:52 油炸类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散称商品时,应注意价格标签,明确计价单位,防止出现总价结算超出心理预期的情形。

  4.如发现商家结算价格大大超出心理预期,消费者应大胆拒绝购买并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5.专家建议,消费者可通过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及录音录像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南京雨花万象天地内的一家线元,线元,下意识以为是斤重,随后挑选了一小包话梅肉和橡皮糖,结账时支付60多元,深感被“刺”。不少网友留言表示同情,并分享自己类似的“被刺客”经历,   不少商家以50克计重,给人单价不高的错觉,实付价却“刺伤”不少消费者。

  1月1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雨花万象天地下沉广场,找到名为“梅槑果”的摊位,只见摊位上摆满琳琅满目的果脯,都为散称计价。每个食品盒上写着品名和价格,所有价格以50克为计量单位。比如原味梅饼19.8元/50g,古早味梅肉22.8元/50g,苏式线g......虽然明码标价,但价格标签上50g 的标识字体明显小于价格数字的大小,乍一看给人感觉价格不高。

  “橡皮糖都是6块9,可以混称。”店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起商品的价值,但并未明确告知6块9的价格是按照50克计价。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挑选购买了标价8元/50克的西梅,11颗西梅实付16.64元,该店出具的收银小票上的数量单位却标注为“千克”。

  一位曾经在该店铺内购买过商品的黎女士和记者说:“我之前买了两袋零食,里面有梅干、软糖和果干,结果称重后发现总价居然要300多块钱,这样的价格让我大吃一惊,又不好意思不买,只好硬着头皮付了款。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价签上的计价单位是按‘两’来算的,这和我们平时购物时习惯的计价方式完全不同。

  据网友提供的购物凭证显示,其购买的线每公斤的价格计算,金额应为 38.89 元,然而小票却显示为 38.90元。虽然看似仅多了 1分钱,但这一“反向抹零”的操作并不合理。

  记者随即拨打12315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只要店家明码标价就可以,而标注的大小和颜色没有特别要求。而商家“反向抹零”的行为,消费者可以投诉举报。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22年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的人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表示,对这种零售散称类商品的售价标识,虽有《全面实施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对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单位做了规定,但是在价格标签方面并无法律规定强制要求商家依据消费者的日常习惯进行标价,例如一定要按照“500g”进行标注等。“这类零售产品标识的“50g”明显有悖于消费者的交易习惯,涉嫌故意误导消费者对于产品价格的认知,但在实际执法查证过程中由于确实存在部分商品单价高于一般产品因此少量标价的情况,对于商家标价的主观意图难以判断,因此一般难以对商家的上述行为进行实质性惩罚。”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该类散称商品时,应当第一要注意价格标签,明确计价单位防止出现总价结算超出心理预期的情形;其次,在结算价格时,假如发现商家结算价格大大超出心理预期,作为消费者一定别碍于面子‘吃哑巴亏’,而是大胆拒绝购买并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常璇提醒,如果消费者明确说拒绝购买但商家以“产品已加工不能二次销售”等缘由,强制要求购买的,消费者可以报警处理或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寻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帮助。同时也可通过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及录音录像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