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工作,聚焦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针对我局近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以解决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着眼点,全面排查当前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问题,督促全区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开展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标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类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或在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黏贴标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标签标识。
开展市场生鲜灯监管行动,对各类生鲜销售场所,包括超市、农贸市场、生鲜专卖店等做全面排查,检查各类生鲜灯使用是否合规,是不是真的存在故意使用特殊灯光掩盖生鲜产品真实状态的行为。
开展食品销售经营主体“一品一码”信息追溯抽查行动,检查内容有是否按要求做信息录入、数据是不是真实有效、录入是否及时等。
开展猪肉“两证两章”公示专项行动,在农贸市场、超市等猪肉销售终端进行抽查,核实猪肉“两证两章”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以约谈会上通报的工作重点开展排查整治,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督促辖区内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针对上阶段发现的明显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辖区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做好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责令改正后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食品销售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分析有一定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对策措施,防止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方面开展排查整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在各阶段结束后要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报表(详见附件)报送食品处何志凯;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上报食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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