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官网发布商场监管总局关于揭露寻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批改草案寻求定见稿)》定见的告诉。
傍边指出,为严厉履行食物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标准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行为,防备全链条食物安全危险,商场监管总局拟对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施行答应办理,研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批改草案寻求定见稿)》。现向社会揭露寻求定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批改草案寻求定见稿),鉴于部分要点食物运送危险较高,拟将其归入答应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以下称《食物安全法》)添加一条、修正一条,详细如下:
新增内容:国家对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实施答应准则。从事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应当具有与所运送食物相适应的交通工具、容器、作业人员和办理准则,并依法获得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准运证明。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的规则,审阅申请人提交的前款规则要求的有关的材料,对契合相关规则条件的,准予答应;对不契合相关规则条件的,不予答应并书面阐明理由。要点液态类食物目录由国务院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分会同交通运送办理等部分拟定,经国务院同意后履行。
修正内容:违背本法规则,未获得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答应从事要点液态类食物散装运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分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背本法规则,未按要求做食物储存、运送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物安全监督办理等部分依照各自责任分工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歇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撤消答应证。